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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党校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积极分子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的管理规定,及时参加党校安排的学习和活动。现将党校有关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管理体系
党校在党校校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学习和工作。党校下设办公室,负责学籍、考勤、成绩考核、组织和检查教学与学习等有关事宜,颁发结业证书。每期学习班设班委会,为班级教学服务(党校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入学注册
根据党校每期教学内容和规模,由各党总支民主推荐,初步确定学员名单,经党校办公室批准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学员入学后按规定填写学员登记表,交党校办公室备案。
三、学员守则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
2、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尊敬老师,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4、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严格按规定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在学习和本职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考勤制度
1、参加业余党校学习人员,一般不得请假,更不可旷课。确因公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需向党校办公室请假。
2、每次上课前,班委要认真进行点名考勤,
考勤情况如实记入考勤表。
3、学员出勤情况要按时公布,学习结束时将出勤情况填入学籍档案。考勤表交党校办公室存档,
4、对于无故缺课一次者,及时与其所在党总支联系,进行帮助与督促,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学籍。
5、学员因公、因私事请假,缺勤课时数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时,不得参加结业考试,需重新参加下期学习。
五、课堂规则
1、学生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准时上课,不得迟到。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
2、学生上课时,应保持课堂安静,专心听讲,认真作好笔记,上课时不得随便进出教室。学生因事中途需要离开教室,必须取得班主任的同意。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
3、要保持课堂内清洁卫生,每次课后要安排专人清扫教室卫生。
4、爱护教室内的一切设备和教学用品等。
六、考试制度
1、每期业余党校学员在平时考核的同时还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结业。考试、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因故未能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补考。补考不及格及考试作弊者,不予结业。
3、经结业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中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党校校务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