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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08年我院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制定工作,现将今年“计划”制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2007年我院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计划”在提高本部门发展工作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学院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有关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计划”制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规范“计划”的制定工作程序,抓好“计划”的措施落实,确保了全年发展党员工作目标的实现。2007年,全院共发展党员196名,“计划”落实率为98%。其中,学生党员发展192人,教职工党员发展4人;在发展数量增长的同时,全院学生党员的发展“重心”进一步下移,其中,二年级党员的发展比例由去年的15.6%提高到50.4%,三年级学生党员的发展由原来的84.4%下降到现在的49.6%。
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一些总支对本部门党员队伍的状况研究分析的不够,导致制定的“计划”
针对性、科学性不强,失去了“计划”应有的方向性作用;二是少数单位缺乏有效的“计划”保障措施,发展工作中不制定“计划”,发展工作不均衡,往往是上半年发展多,下半年发展少,个别党总支甚至上半年一次性发展,下半年不发展;三是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重发展轻培养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示范院校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的发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党员的发展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等。
二、2008年“计划”制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为党的事业和学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和智力保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更加重视党员发展质量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的发展数量,建立起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需要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组织在以上人群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大力下移学生党员的发展“重心”,争取实现二年级“班班”有发展,三年级建立党支部的目标。在“计划”制定及实施过程中,要深入分析本总支党员队伍现状,切实加强党组织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制定的“计划”
能充分体现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部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下移学生党员发展‘重心’”工作要求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强化保证措施,确保年终计划落实率达到100%。
三、“计划”制定的时间
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4月25日结束。各总支务必在此时间前根据学工部分配发展名额将“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送至组织部。
四、“计划”的报送内容和方式
(一)报送的“计划”包含“基层党组织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表”和“关于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报告”,两者须同时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详见附件1)。纸质文档须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档可发至zzb@qtc.edu.cn或sunzhch@qtc.edu.cn。
(二)为便于统计分析全院计划发展对象的情况,请各总支将“计划发展对象”以“学生按年级由低到高排序、教职工按支部排序”的方式填入“基层党组织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表”,并对所有“计划发展对象”进行简要统计,将有关统计数据填入“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连同“计划”以纸质档一并报组织部(表见附件2)。
五、“基层党组织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表”部分栏目的填写说明
(一)单位栏。学生:填写所在班级名称;教职工:填写所在部门、教研室等名称。
(二)职务栏。填写在院内各级各类组织中担任的职务。无职务的,填写“无”。
(三)培养时间栏。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年月,入党积极分子从确定到发展的时间间隔一般需在1年以上。
(四)推优时间栏。填写推优的年月。28周岁以下的团员学生青年被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前,原则上都必须被“推优”。
(五)党校培训时间栏。填写至计划发展对象被发展前两年内通过党校培训的年月,不能填写“通过”、“优秀”、“良好”等字样。未参加党校培训、党校培训不合格、培训合格证书超出两年有效期的一般不得列为计划发展对象。
(六)获奖情况栏。填写获得院级及其以上的奖励时间和名称,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类奖学(教)金、先进个人等,对获得文体活动类优秀的奖励原则上不填入此栏。未获得任何奖励的填写“无”。
(七)拟发展时间栏。填写拟发展的具体年月,不能填写“下半年”、“上半年”等模糊概念的词语。下半年的发展时间一般在11月底之前。按照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内不再发展,考虑我院实际情况,上半年毕业生党员的发展在5月底前完成。
各党总支应严格审查“计划发展对象”的各项具体条件,严格按照以上规范填写“基层党组织计划发展情况表”,各栏目不能出现“空白”现象。组织部将对照以上规范进行审核。
六、“关于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报告”的撰写要求
“报告”要重点分析本总支党员队伍的现状,阐明制定“计划”的依据,提出保证“计划”落实的有效措施,明确通过落实“计划”本总支党员队伍应达到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尤其要对在三年级建立学生党支部的确定时间表,同时还要简要介绍“计划”制定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报告”要求有数据、有事实、有分析,能有效指导本总支“计划”的全面落实。
七、其它事项
(一)各党总支应认真分析列入去年发展计划而未发展的人员的情况,对其中符合发展条件的要及时列入今年的发展计划,强化针对性培养,使他们能在今年顺利发展。对在高中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排查摸底,对其中条件基本成熟的也要及时列入今年的发展计划,强化跟踪培养,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衔接。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内一般不发展党员,请各党党总支在制定计划时,应尽量将每学期发展对象的“拟发展时间”相应安排在此时间之前。
(三)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电 话:
86108402 86105223。
联系人:孙振超
附件:
1、关于制定200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报告
2、基层党组织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表
组织部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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